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省重点实验室优化提升,提高实验室建设质效,引导实验室瞄准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关键科技领域,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前沿技术研究。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结合2023年度省重点实验室考评工作情况,经研究,我厅在常年受理省重点实验室更名和研究方向调整申请的基础上,拟集中受理一批变更申请以提高评审和审批效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受理变更事项
重点实验室更名和研究方向调整。
二、申请变更程序要求
根据《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重点实验室需要更名、变更研究方向或进行结构调整、重组,经学术委员会论证,由依托单位提出书面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批复”,请申请变更的实验室按要求组织学术委员会论证,并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
三、申请变更材料要求
(一)更名和研究方向调整是推动构建“定位明确、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机制创新、保障有力”的省重点实验室新格局的举措之一,请各实验室认真分析自身建设运行情况,科学论证、前瞻部署。申请变更后的实验室名称应突出优势和特色,具有辨识度,不宜宽泛。申请调整后的研究方向应强化需求导向,明确集中,体现前沿性、前瞻性,并具有坚实的基础。
(二)变更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1)中所填写的内容均应有相应的佐证材料。申请书经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连同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的附件合订本(格式详见附件2)、Excel汇总表(格式详见附件3)各一式1份,报送至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变更申请书、附件合订本扫描件(格式为PDF)及汇总表电子版(格式为xls)发至邮箱zdsys@kjt.fujian.gov.cn,邮件以“领域+实验室名称+实验室主任姓名”命名。
(三)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联合共建的实验室由第一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四)材料集中受理期为2024年7月1日—15日。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122号福建科技大厦609室,邮编:350003。相关事项咨询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张帆、吴峰,联系电话0591-87883185、87804375;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曾红月,联系电话0591-8788159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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