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相关规定, 因工作需要,《光明区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实施细则》(深光府规〔2019〕 5号)延续执行, 有效期至2025年4月27日, 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7日
上一篇:
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度海口市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拟备案名单的公示
下一篇:
关于做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和2024年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项目补贴:资金支持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报送2024年第三季度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缴纳情况的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征集人工智能企业的通知
汕尾市关于2024年拟立项市级科技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的公示
南山区关于申报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支持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关于批准发布清远市地方标准《连南大叶茶生产技术规程》的公告
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选惠州市2024年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活动线上销售平台企业的公告
湛江市关于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关于2024年云浮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鼓励高质量投资)拟安排计划的公示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