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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关于培育推选2024年度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7:44:04 发布部门: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昌平区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部署,加大我区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切实保护企业核心知识产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开展2024年度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培育推选工作,鼓励、欢迎全区企业、产业集聚园区等单位或社会组织按要求积极进行申报、创建,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育对象

  本通知所称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指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企业、产业集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等单位或社会组织建设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和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

  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点”)以我区高精尖产业(先进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为核心,兼顾其他产业,选取其中技术实力具有领先地位、商业秘密保护需求迫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较为突出的单位作为培育对象。

  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以指导、服务企业为抓手,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园等园区及产业集聚区,选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基础较好的园区作为培育对象。

  二、评选标准

  示范点应符合北京市昌平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建设标准(附件1),做到组织机构到位、人员配备合理、基础保障有力、制度建设完备、年度计划完备、活动开展有效、示范效果突出。示范区应符合北京市昌平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建设标准(附件2),做到工作基础扎实、组织机构到位、人员配置合理、基础保障有力、制度建设完备、年度计划完备、活动开展有效、示范效果突出。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示范基地的申报遵循自主原则,有意愿申报示范基地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开展申报工作,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申报单位开展帮扶指导,择优推荐至市市场监管部门。

  2.申报材料。参与示范基地申报的单位应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提交《工作联络人信息表》(附件3),并按申报类型(示范区或示范点)提交对应的申报表(附件4、5)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领导机构框架图、流程图、内部管理制度、围绕管理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或任务、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活动记录等)

  3.时限要求。《工作联络人信息表》于2024年5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于2024年6月10日前提交。

  4.报送途径及报送要求。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后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区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地址:昌平区城北街道昌崔路200号昌平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一分队,邮箱:cp69701780@126.com 联系电话:010-69701780

  附件:1.北京市昌平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建设标准.pdf

  2.北京市昌平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建设标准.pdf

  3.工作联系人信息表.pdf

  4.北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点)申报表.pdf

  5.北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区)申报表.pdf

  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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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昌平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建设标准.pdf
附件下载
2.北京市昌平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建设标准.pdf
附件下载
3.工作联系人信息表.pdf
附件下载
4.北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点)申报表.pdf
附件下载
5.北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示范区)申报表.pdf
(责任编辑:chaife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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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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