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民政厅等六部门下发的《江苏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办法(试行)》(苏民区〔2021〕24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地名文化遗产评定工作的通知》(苏民区〔2024〕3号)要求,经区镇、街道申报,部门和地名专家评审,以下地名拟列为张家港市第三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黄泗浦港(塘桥镇)、张家港港(金港街道)、周家码头(凤凰镇)、谷读港(杨舍镇)、思贤港(锦丰镇)、十一圩港(锦丰镇)、朝东圩港闸(大新镇)、太字圩港闸(德积街道)、段山北夹海坝(大新镇)、双山渡口(金港街道)、闸上(杨舍镇),总计11个地名。
如对以上11个地名有异议的,请于本结果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张家港市民政局(地址: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邮编:215600,联系电话:0512-58671559)
张家港市民政局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张家港市水务局
张家港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中共张家港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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