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9 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我市无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填写相应申请书(附件 2),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
二、申报的企业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概念按《办法》的“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其中,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发明专利等I类知识产权证明仍需提供;“近 2 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5%”指标,对复核企业不作要求、对新申请企业仍需满足;审计报告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并提供纸质复印件。
三、已成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将纸质材料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同时,应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务必于 4 月 25 日-5 月 19 日期间完成线上填报。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五、市工信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和代理申报,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机构提交项目申报材料,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消息,非法牟利。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培育平台提供免费线上培训,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将提供免费咨询辅导服务。
六、请你们围绕主导产品属于重点领域、产业链配套能力强的企业,进行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申报,务必精准通知到每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采取现场核查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核实企业项目申报材料,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办法》标准,省工信厅将对各地市进行通报,市工信局将根据省工信厅通报情况予以全市通报。
七、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初审核实后向市工信局推荐,于 2024 年 5 月1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推荐文中需对申报对象条件的符合性、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推荐汇总表(附件3)、现场核查表、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4份,两份单独装订,另外2份申请书与佐证材料合订成一册,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与服务体系建设科)。企业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
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9 号
2.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3.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5.纸质材料清单、数量及装订要求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2日
(联系人:魏湘娟,电话:2272128)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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