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附件1)等文件要求,现就湛江市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围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对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过程中,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研发试验、检验检测、中试孵化、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方面开展的项目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围绕技术创新的薄弱环节,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完善创新基础设施,实施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二、入库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业)的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二)项目承担单位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
(三)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四)项目于2021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已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完工评价。项目实施地需在湛江市内。
(五)单个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原则上不低于250万元。
(六)项目应围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开展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单个项目申请相关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原则上不少于2件。
(七)项目及相关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购置仪器设备要按固定资产管理。
(八)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奖励方式及标准
(一)省财政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择优支持企业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研发试验、检验检测、中试孵化、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
(二)省财政资金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的40%。
(三)单个项目获得资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不超过800万元。
四、完工评价要求
完工评价是指对已完工项目的建设情况、建设成效等进行的评价以及对有关资金投入情况的核实。按规定申报事后补助项目应按要求申请完工评价,未通过完工评价的项目不得入库。
(一)申请完工评价的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符合项目入库通知的有关要求。
2.项目已完成主要建设内容和既定的投资计划,已实现预期的技术性能指标和经济社会效益目标。
3.项目自筹资金管理规范,凭证发票齐全,符合财务相关规定要求。
4.项目入库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二)完工评价的主要依据
1.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政策。
2.项目立项资料。
3.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完工评价申报书。
4.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三)完工评价的基本内容
1.项目建设起止时间及实施地。
2.项目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按计划完成。
3.项目的技术性能指标、经济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4.项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资金使用是否合理规范。
5.项目购置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
6.项目产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情况,包括申请相关发明专利情况。
五、项目入库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入库申报
项目入库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事项另行通知,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密切关注我局官网通知公告。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应于2024年5月26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材料(完工评价材料和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市工信局技改创新投资科(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和完工评价材料一式六份,其中报市工信局一份,另备五份留待专家评审现场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完工评价材料和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胶装,企业加盖公章,不符合要求的、逾期不报的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要依据政策条件要求诚信申报,对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除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外,还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依法依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项目审核推荐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收到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入库(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后,对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和本通知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要确认申请单位属于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业)的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其他失信主体名单,属于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确认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确保申报企业和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推荐表(附件9)经本单位审定后,于5月26日18时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项目完工评价和竞争性评审
我局将按规定组织项目完工评价和竞争性评审工作,向省工信厅推荐报送的入库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申请材料清单.doc
附件3: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完工评价)申请书.doc
附件4: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入库项目专项审计报告.doc
附件5: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仪器设备购置清单.xlsx
附件6:(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申请情况表.et
附件7:项目承担单位承诺书.doc
附件8:“信用广东”网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查询打印指引.doc
附件9:(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推荐表.xlsx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30日
(联系人:刘志平、唐浥文,电话:3333143)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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