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珠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珠海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现对珠海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2024年第一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受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东座6楼601室,联系电话:2113992、2137372;联系人:陈基耘、罗雯雯;邮政编码:519000。
复核申请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
附件:珠海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2024年第一批)验收结果.wps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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