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等5部门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现就我市开展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专利产业化为主线,引导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高成长性和专利产业化优势的中小企业,打造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中小企业样板,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和支撑。
二、申报和推荐
(一)申报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原则上应具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位、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单位等资格;
3.主营业务原则上属于专利密集型产业;
4.主营产品的核心功能、制造方法等具有自研或引进的核心专利技术,原则上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规定完成专利产品备案;
5.专利产业化率不低于50%;
6.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10%或不低于500万元;
7.有稳定的科研带头人和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不低于20%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8.拥有自主商标品牌,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9.具备涵盖制度、机构、人员、保障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0.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和各类重大事故、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等情况。
(二)申报方式
1.企业登陆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网址:https://smes.patentnavi.org.cn)进行注册申报。
2.企业申报需同时提供专利产业化相关工作情况(参考提纲见附件1)和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上述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至系统附件。
3.各在京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分配的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活系统账号的,可使用盘活系统的初始账号密码登陆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
(三)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
(四)审核推荐
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本市相关主管部门,参照《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制定的标准和推荐企业数量,确定推荐企业名单。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请在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登陆页面下载《企业用户使用手册》并仔细阅读。
2.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技术支持邮箱smes@patentexam.com.cn,关于系统技术问题可邮件咨询,邮件中附企业联系电话。
三、管理和支持
1.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入库企业经一段时间重点培育之后,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升,新增1件以上专利密集型产品,或者已获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年销售额及利润均实现明显增长的,视为达到出库标准。入库企业2年内未取得专利产业化实质性进展,或者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以及严重失信、偷漏税、数据造假、非正常申请专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核实后予以退库处理。
2.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为入库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专利产业化工作情况(参考提纲)
2.信用承诺书(模板)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知识产权局范玉雪、张檬55536324、5553632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王明康 55520845)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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