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抓好2024年度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引导和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健康发展,根据《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晋市科字〔2024〕4号),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晋城市内注册设立并运营,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是在晋城市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设在晋城市,已经注册或登记,运营正常。
2.发展方向明确。面向我市重点产业,以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和明确的研发方向,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方面特色鲜明,具备产业服务支撑能力。
3.实行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事、薪酬和经费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
4.具备一定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2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
5.具有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结构合理稳定,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5%且不少于5人。
6.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自我造血能力,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等。出资方投入和主营业务收入等能够保障机构的管理运行、研发创新、建设发展需要。
7.具有稳定的研发投入。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10%且不低于50万元。
8.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消防安全标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场所通过消防验收、检查、许可,涉及危险物品、特种作业等的须取得相关许可证,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和能力。
9.近一年内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培训、园区管理等活动,以及单纯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一)《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附件1);
(二)申报书中要求的相关附件支撑材料(其中带*的为必须提供)。
四、申报程序
(一)自评申报。市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明确申报单位需提交的文件材料等相关要求,自评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申报资料提交至推荐单位,完成申报。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辖区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出具推荐函,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市科技局。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或认定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产生不良后果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推荐单位要按照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要求,认真审核、严把质量,严格按照要求择优推荐。
六、报送安排
2024年度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各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应按要求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推荐汇总表1份(附件2)一并报送至晋城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735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晋城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科
王少江 刘雪璐 0356-2688001(邮箱:jckjjfgk@163.com)
(二)推荐单位
城区教育与科学技术局 0356-2250406
泽州县教育(科技)局 0356-3035458
高平市教育(科技)局 0356-2355832
阳城县科学技术局 0356-4225955
陵川县教育(科技)局 0356-6202755
沁水县教育(科技)局 0356-7021541
开发区经济发展与安全监管部 0356-2193125
附件:1.《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2.《晋城市新型研发机构推荐汇总表》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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