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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锦州市“春芽计划”科技攻关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7日 10:51:13 发布部门: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锦州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按照《锦州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2021年度锦州市“春芽计划”科技攻关项目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范围

  2021年度锦州市“春芽计划”科技攻关项目

  二、验收的内容

  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及经费使用总体情况,社会经济效益及推广应用前景等情况。

  二、验收组织

  此次项目验收工作,由市科技局规划财务科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归口管理科室负责具体验收工作,项目初审推荐单位(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协助配合做好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

  1.材料准备。由项目归口管理科室负责通知归口管理的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工作准备。项目承担单位如实填写《锦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等验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白色封面(封面与验收申请书首页一致),务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纸质验收材料一式六份(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项目初审推荐单位(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装订顺序如下 :

  ①项目验收申请书

  ②项目任务合同书(复印件);

  ③项目科研诚信承诺书;

  ④项目验收报告书;

  ⑤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⑥项目技术报告;

  ⑦项目经费决算表及说明;

  ⑧项目变更有关备案材料、审批文件等(复印件);

  ⑨测试报告、专利证书、发表论著、用户使用证明、项目产品销售合同或发票、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等其它辅助佐证材料。

  (注:以上材料报属地科技局前,请提前征求市科技局归口管理科室审核意见。)

  2.初审推荐。项目初审推荐单位(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验收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务于2024年6月7日前将项目验收材料一式六份(加盖公章)和正式验收申请文件(附件8)统一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项目归口管理科室。

  3.审核验收。市科技局归口管理科室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项目承担单位修改完善;符合要求的,确定验收时间安排,并组织专家对验收项目进行会议验收,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察和现场测试,形成专家验收意见。

  四、验收时间

  2024年5月31日前,项目承担单位须将验收材料提交至项目初审推荐单位。

  2024年6月7日前,项目初审推荐单位应将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名单及验收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归口管理科室。

  2024年6月中下旬前,各项目归口管理科室全部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五、相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期开展项目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展验收,应向市科技局项目归口管理科室提交延迟验收申请。

  2.项目承担单位拒不配合验收工作的,均按验收未通过处理。

  六、联系人及方式

  规划财务科 李俊威 2910922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 刘民文 3872152

  农村科技科 吴迈世 2910989

  社会发展科 周利锋 3872159

  成果转化与奖励科 王广禄 2910899

  企业服务与人才建设科 王宏宇 2910987

  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6日
 

附件下载
验收材料.zip
(责任编辑:chaifeier)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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