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贵州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7日
贵州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抢抓政策红利,加快推动我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聚焦七大领域设备更新和三大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的投资消费需求,大力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加快推动“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和各市(州)主导产业提质增效,协同实现重点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水平、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先进产能比重、居民生活使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比例持续提升。
到2025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1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80%、60%;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2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达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提标
推动高端化升级。锚定“3533”目标,聚焦“六大产业基地”建设涉及的重点产业,分行业有序推动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在原材料、装备制造、小水电、轻纺服装等传统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在新能源电池及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迭代快的新兴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重点加快“电动贵州”建设,以“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双赛道发展、重点新能源整车项目落地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布局服务先进产能的先进生产设备,推动从电池材料、动力电池到新能源汽车的全产业链集群化、高端化发展;在航空航天行业,全面开展飞机及航空发动机、航天防务装备总装集成能力、供应链配套能力等建设;在白酒等生物发酵行业,实施萃取提取工艺技改,更新蒸发器、离心机、新型干燥系统、连续离子交换设备等。(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水利厅)
强化数字化赋能。实施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行动,依托华为云盘古大模型,聚焦酱酒、煤矿、化工、新材料、钢铁、有色、电力、建材等8个重点行业,大力推动行业龙头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形成一批低成本、可复制的数字化转型方案,引领更多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到2027年累计建成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10个、省级数字化示范工厂项目100个、省级数字化示范车间200个。鼓励企业在矿石采选、冶炼加工、化工生产、精密制造、精细检测等生产过程中,科学合理布设高清摄像、高精度传感、高性能定位模组等采集设备,推广应用高端自动化系统。发挥智算规模和数据要素优势,以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为重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抢占智能算力、行业大模型、数据训练“三个制高点”,塑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能源局)
加快绿色化改造。聚焦煤电、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要求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技改和重点设备更新改造,每年实施技术改造企业达1000户,到2025年钢铁、铁合金、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合成氨等重点行业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深入开展绿色制造专项行动,推行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到2025年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制造单位200家以上。实施数据中心绿色化节能改造,严格执行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的国家能效标准,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创建一批星级绿色数据中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矿山、工贸、危化等领域落后工艺、技术装备的淘汰退出,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安全监管体系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动化工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更新老旧煤气化炉、反应器(釜)、精馏塔、机泵、换热器、储罐等设备。在矿山、民爆行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和“机器人替人”工程。围绕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地震地质灾害、洪水灾害、城市内涝灾害、城市特殊场景火灾、森林火灾、紧急生命救护、社区家庭安全应急等重点场景,推广应用安全应急、消防系统、个体防护等领域先进可靠安全装备,推动应急救援装备更新换代。(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二)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提质
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加大对老旧电梯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力度,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和公共建筑电梯。结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适应老龄化需要,支持引导有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制冷装置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开展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完善消防设施、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等配套设施。拓宽磷石膏等工业固废在绿色建材中的应用场景,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机关事务局)
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建立城市公共设施数据档案,稳步推进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领域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推动供水企业建设城市供水物联网及运行调度平台。推动城市功能区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项目示范应用,加快既有供热用户按热计量改造。持续实施燃气、供水、污水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到2027年新建改造城镇污水收集管网3000公里。推动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和垃圾焚烧厂处理工艺更新改造,进一步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效能,到2027年基本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环卫车辆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建立完善全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建设“城市数据大脑”。推进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设备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
(三)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提速
加快新能源商用车、乘用车整车下线和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物流配送车、邮政快递车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电动化替代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到2027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90%以上,其中贵阳市达100%;新增及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中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占比达90%以上;新增及更新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在矿山、燃煤电厂等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重卡。加快建设贵州航空产业城,布局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新赛道。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推动纯电动船舶应用,加快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和智慧物流。(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机关事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四)推动农业机械更新提效
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聚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抛秧机)、喷杆喷雾机等重点农业机械,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老旧农业机械淘汰力度,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每年报废更新2000台左右老旧农业机械。推进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大力推广应用适应山地的绿色高效农业机械装备,推进农业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到2027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8%。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提升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质效。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推进粮食生产、储备、加工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
(五)推动教学设备更新提级
深入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率先推动省属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推进教学、科研、实训场所设施设备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推动文旅设备更新提能
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深入实施旅游产业化“四大行动”,以“黄小西吃晚饭”(黄果树瀑布、荔波小七孔、西江千户苗寨、赤水丹霞、兴义万峰林、铜仁梵净山)等一批优质景区提档升级为重点,推进索道缆车、轨道滑道、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广播设备、影视设备、出版印刷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推动星级饭店升级改造,加快文旅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智慧化升级,推进旅游场景化创新,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
(七)推动医疗卫生设备更新提档
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做强省级龙头医院,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需求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配置先进适用医疗设备。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持续降低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和信息化设施设备老旧化率。推动医疗机构病房适老化、智能化提升改造,适当保留一定比例单人间病房,提高两人间、三人间病房比例,促进病房环境改善提升。(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八)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采取政府补贴、企业适当让利等方式,开展汽车报废更新、置换更新活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自用汽车贷款给予“零首付”和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优惠,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加强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
(九)开展家电以旧换新
开展“多彩贵州欢乐购”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综合运用政府补贴、企业市场化促销等方式,鼓励家电更新消费。搭建家电以旧换新“购、送、拆、收”全链条数字化平台。鼓励“一码贵州”“多彩宝”发挥平台优势,配套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系列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十)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
鼓励家装企业让利,推动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等,促进居住社区品质提升。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广普及《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手册》,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引导企业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十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
创新推广“回收+换新”“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完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到2027年新增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200个、集中分拣处理中心10个。鼓励引导回收企业在乡、村两级建立农业机械集中回收点。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推动“以车代库”流动回收。鼓励公共机构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鼓励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线上平台处置废旧设备产品、开展更新采购。(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机关事务局、省国资委)
(十二)建立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
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推广贵阳市二手车出口试点经验,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加强二手车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到2027年培育省级二手车交易示范企业15家。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规范二手电子产品交易,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健全废旧家电二手流通价值价格和质量安全评估机制。推动电商企业建设二手商品交易平台,鼓励开展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闲置物品交易。(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三)提高设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水平
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风电光伏、航空等领域设备再制造,推进退役飞机拆解和零部件维修翻新。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十四)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持续推进贵阳市、毕节市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推动报废汽车、废家电、废弃电子产品、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农业机械、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到2027年累计回收利用报废机动车30万辆、废家电500万台。依托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一核两区”,大力发展电池回收梯次利用产业,加强锂、铝、磷、稀贵金属等战略性资源的回收利用,到2027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产能达40万吨/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供销社)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五)完善标准体系
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的规定,制修订一批能耗、排放、技术、安全等地方标准。聚焦酱香白酒、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行业重点产品,加快制订碳足迹核算等地方标准,条件成熟后争取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快制修订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地方标准,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规范车辆、家电、手机、工程机械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流通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
(十六)严格执行标准
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品产品技术标准及绿色设计、再生资源回收等标准,加强监管执法,推动产品设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
(十七)加强检测监管能力建设
更新完善检验、检测、监测、监管、认证等设施设备,加强专业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为标准落地提供支撑。(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
六、强化政策保障
(十八)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
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统筹省预算内投资、“四化”基金支持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项目。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等,支持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船舶更新补贴,支持老旧船舶更新。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通过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
(十九)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以及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责任单位:省税务局)
(二十)加大金融支持
用好再贷款和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贷款特别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
(二十一)加强要素保障
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合理的用地、用能、环境等需求,开通绿色通道,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二十二)强化创新支撑
深入实施六大重大科技战略行动和向科技要产能专项行动,采用“揭榜挂帅”“赛马”和委托定向等组织模式,加快在先进装备制造、大数据电子信息、现代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等产业核心技术方面实现突破。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建立贵州技术交易市场,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落地贵州。(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七、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三)压实工作责任
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厅际联席会议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牵头推进相关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省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按照国家部署,制定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教育、文旅、医疗、应急安全等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形成我省“1+N”政策体系,项目化、清单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建立工作机制,动态谋划储备项目,根据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二十四)做好检查评估
省发展改革委要建立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检查评估制度,定期调度省有关部门向上争取、部署安排、指导推动等工作情况以及各市(州)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成效、查找不足,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困难问题。
(二十五)加快示范带动
以项目为重要抓手,建立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库,动态谋划储备重点项目。以工业、能源、建筑、市政、交通、农业、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改造,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业技术装备,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等为重点,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重点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二十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相关信息,适时举行政策吹风会,介绍具体工作安排和政策举措,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更多企业和消费者知晓优惠政策,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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