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促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工信规〔2023〕7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行业龙头企业年会、峰会计划项目补助的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按照厦工信规〔2023〕7号有关规定,市工信局面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年会、展会项目。经企业自主申请、专家评审等程序,第八届厦门市新材料产业大会暨第四届新材料科技创新发展大会、2024年轮胎产业链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全国会议等活动列入本次补助项目。
(二)补助标准
给予符合条件的项目按实际会议支出(场租费及市级以上官方媒体宣传费)最高50%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兑现流程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会议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https://www.xmsme.cn),进入“工信企服专区”,选择“2024年厦门市开拓国内市场专项资金”,选择需申报的项目,核实企业信息并上传活动总结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含场地租赁合同、市级以上官方媒体宣传合同、实际支出票据及银行支付凭证等),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按照资金拨付流程拨付相应补助资金。
三、申报辅导单位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电话:2896781、2896786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18120773065、5116871-599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608室
附件:2024年行业龙头企业年会、峰会计划项目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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