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鼓励社会流通企业建设经营消费帮扶专馆有关事项》,2月28日至5月6日,市对口办委托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港华景分所,对申报2023年张家港市消费帮扶专馆奖励的主体进行了核查,现就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对口办反映(电话:0512-58680494,邮箱zbqsoochow@163.com)。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市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和南北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张家港市2023年消费帮扶专馆申报奖励核查结果公示表
单位:平方米、个、元
申报主体 |
申报年度 |
申报类型 |
申报经营时间 |
经营地点 |
申报经营面积 |
授权委托方 |
申报数量 |
确认数量 |
申报采购额 |
测算采购额 |
北纬四十三度(苏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23年 |
专馆 |
2023.01.01-2023.12.31 |
杨舍镇园林路1-A |
2775 |
驻巩留工作组 |
1 |
1 |
920006.0 |
854248.0 |
张家港市君兆丰绿色生态农夫产品有限公司 |
2023年 |
专馆 |
2023.01.01-2023.12.31 |
杨舍镇暨阳中路170号沙洲宾馆内 |
60 |
驻巩留工作组 |
1 |
1 |
2591600.4 |
2590789.8 |
备注:(1)在我市建设运营消费帮扶专馆的社会流通企业,经营范围属帮扶产品批发、零售等,原则上承担该业务达到一年及以上;(2)市场主体需积极采购经营我市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地区帮扶产品,并经对口地区主管机构授权委托、或派驻前方工作组备案、或上级认定;(3)规范执行国家、省、苏州及我市关于专馆的建设、经营、管理、统计等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达标;(4)专馆保持正常运营,2023年度需达到或超过采购帮扶产品80万元最低额度;(5)企业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6)奖励标准按照“后补助”、“就高不重复”原则,2023年度为专馆8万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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