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补充奖补政策实施细则》(黑工信消费联规〔2024〕2号)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拟支持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11日(5个工作日)。如有质疑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0451-82620320
附件:2024年黑龙江省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补充奖补政策兑现(第一批)拟奖励名单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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