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2〕4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22〕5号),现就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促进智慧车载系统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购买运用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
三、申报范围
(一)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智慧车载系统、核心零部件、智能网联汽车企业。
(二)申请单位为整车企业或智能网联汽车运营/测试企业。
整车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汽柴油车整车制造及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的企业。
智能网联汽车运营/测试企业是指取得智能网联汽车运营/测试相关资质的企业。
(三)申请单位须与区内报建手续齐全、通过节能审查以及机房运行安全测评等的合法合规数据中心购买并运用服务,给予补贴的服务包括服务器托管、虚拟主机、邮件缓存等基础平台服务,以及域名系统服务、负载均衡系统、数据库系统、数据备份等各种增值服务。
(四)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黄埔”网站( https://credit.hp.gov.cn/)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内。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http://zcdx.gdd.gov.cn),选择对应的事项,申请事项预审。
(二)纸质材料递交
事项预审通过后,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到“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五、咨询方式
(一)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
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二)政策申请业务咨询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82110952。
逾期未完成申报或者未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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