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便函〔2024〕969号)要求,现就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方式
本次项目入库为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即采取事后奖补方式,省财政资金奖励比例不超过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的40%,单个项目获得资金原则上不少于200万元、不超过800万元。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请项目单位登陆数字工信一网通办(网
址: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技术支持电话:13609085751)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上传的资料要确保有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7日,逾期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入库。
2.材料递件:项目单位将通过县(市、区)初审的项目入库申报材料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带水印)从平台导出后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光盘(一式两份,光盘材料包括:带水印的入库申报材料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盖章扫描件,各项材料的可编辑版本)报送至属地工信主管部门。
(二)县(市、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1.组织开展项目入库申报: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指导企业按要求提交项目入库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项目入库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请组织企业通过数字工信一网通办进行填报。
2.网上初审:请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审核的项目单位打印纸质材料,于6月3日前完成网上系统审核提交工作,并将推荐文件扫描上传,此后系统将关闭审核通道。
3.报送推荐项目情况:推荐申报入库的项目需经各县(市、区)党组会审议同意后上报。请于6月3日前将推荐文件、项目入库情况表(附件5,盖公章签字)、带水印的项目入库申报材料及完工评价申请材料(加具初审意见,盖公章,一式两份)、光盘(一式两份)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县(市、区)对申报项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加强项目初审把关,通过书面审查、现场核查、部门函询、信息化手段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防止“报大数”和资金项目申报骗补。
(三)产业创新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四)我局将按规定组织项目完工评价和入库评审工作,具体现场核查时间另行通知。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项目单位接受任何机构或个人违规服务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产业创新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2.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库申报指南
3.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完工评价申请指引
4.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研发仪器设备购置明细表
5.2025年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情况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熙、叶斯娜,0750-3279763、0750-3279703)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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