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精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兵团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23至2024年水泥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新工信建材〔2023〕4号)。按照通知要求,有部分地州因区域市场供需关系变化提请变更有关企业错峰时间,经自治区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审核,现将第三批调整错峰生产时间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91-2800651 ⠂ 邮箱:gxtjcc@163.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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