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局(科经局),市高新区经发局,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经发局: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相关复审工作的通知》、《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做好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4年省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
(一)申报企业应满足《暂行办法》第五条基本条件。
(二)请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根据培育计划,按照《暂行办法》推荐程序,遴选推荐绿色制造基础好,示范带动强的企业,严格把关并择优推荐。申报企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接近或优于能效标杆水平或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且没有使用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包括落后电机、落后变压器等);优先支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成效明显、积极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或零碳工厂创建相关工作、发布ESG报告的企业申报,有关情况应在推荐材料中予以充分说明。
(三)申报企业要参照《暂行办法》编制评价报告。工信部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可按照行业标准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四)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企业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 jx.ah.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填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带公章),并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内容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咨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551-62871939)。
(五)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4年5月6日8时,企业申报端口关闭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24时。各县区经信部门于2024年6月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以及所推荐的绿色工厂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经信局节能办。
二、2018年、2021年安徽省绿色工厂复审
(一)根据《暂行办法》要求开展2018年、2021年安徽省绿色工厂复审工作(名单见附件2),因省级绿色工厂已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填报2024年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此次复审不再要求企业报送绿色工厂复审表。
(二)各县区经信部门结合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复核,重点核查在近三年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是否存在注销、停产和更名,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情况。我局将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复核。
联 系 人:王志强、马嘉伟 联系电话:3198552
邮 箱:hbjwjnb@163.com
附件:1. 2024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2. 2018年和2021年安徽省绿色工厂名单(淮北市)
淮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3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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