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直各相关部门:
《以标准升级服务保障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4月30日
以标准升级服务保障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
为落实好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通过配套政策协同发力,最大程度释放标准化效能,围绕积极承接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下简称“两新”)国家标准制修订、补充发布保障“两新”地方标准、打造标准化领军企业、培育市场化标准创新主体、强化标准实施应用,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做好标准化支撑保障。
2024年内,加快推进21项“两新”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起草工作,发布40项支撑“两新”地方标准,认定中、高级标准创新型企业50家。
到2025年,力争主导和参与制修订“两新”相关领域国家标准50项以上;制修订发布支撑“两新”地方标准100项以上;打造中、高级标准创新型企业100家以上;培育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优质团体标准编制主体50家以上。
到2027年,引领、保障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先进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企业标准创新活力充分激发,团体标准等市场自主标准影响力大幅提升,标准化在引导设备更新、保障重点产业链升级、促进消费品换新换代、引领新兴消费市场发展壮大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加快完善标准体系
1.积极承接国家标准起草任务。针对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的2024、2025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高质量完成已申报立项的相关国家标准起草任务(共21项,见附件1);结合我省产业特点,各级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省内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积极争取承接与我省重点产业高度关联的尚未立项国家标准起草任务(共84项,见附件2)。(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2.优化地方标准供给。开辟立项、发布绿色通道,围绕重点产业链升级需求、新兴消费市场壮大需求和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需求,在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转型、二手商品交易服务、碳排放核算与交易、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等领域立项发布地方标准(第一批共75项,见附件3),引导设备更新,促进消费品换新换代,引领产业升级。(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应急厅、国网湖北电力公司、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卫健委、省机关事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3.大力推进标准国际化。推进工业设备、重要消费品质量标准国内国际接轨,用好大洋洲国际标准研究中心平台,服务保障重点企业对照欧盟、东南亚、“一带一路”等重点海外市场标准开展对标。落实国际标准制修订奖励补助政策,鼓励和推动省内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更广泛参与“两新”相关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在我省具备技术优势的新能源汽车、机电、激光装备、数控机床、建筑工程等领域积极争取主导、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三、促进标准实施落地
4.组织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国家产品设备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要求,在高端装备制造、智能设备人机交互、污染物排放等10类“两新”相关重点行业、产业(见附件4)组织开展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专项指导检查行动,做好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统计分析与监督。(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5.聚焦重点领域推行标准实施试点。完善重要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机制,围绕我省“51020”现代产业集群和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二手商品交易、回收循环利用链条,聚焦智改数转网联、绿色制造转型,以产业链关键节点企业为牵引,合理布局标准化试点项目,带动全产业链、产业集群标准化提升。(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6.广泛开展标准宣贯推广。依托标准化专业机构和学会、协会做好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能耗等相关标准的宣贯推广,引导社会面合理更新使用年限较长、安全风险较高、能耗较大的耐用消费品。推动标准化讲座进企业,大力培育标准化文化,培植企业主动实施国家标准、国际先进标准的内生动力,推动企业淘汰老旧设备。(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四、引导产业标准化升级
7.推动企业开展标准创新。指导和促进企业实行技术和标准融合创新,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推动1000家以上“两新”相关企业参照国内国际先进标准开展对标,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30个以上,树立以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先导型、创新型行业标杆,引领产品服务质量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8.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协调,推出指导制定、实施、修订团体标准的具体措施,协调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聚焦产品服务质量提升,规划团体标准培优项目库。在“两新”相关领域重点培育50家具有影响力的优质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联盟等团体标准制定主体(第一批重点培育主体33家,见附件5),响应生产和消费需求,及时制定发布体现湖北产业技术优势的团体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9.推进产品和服务标准升级。引导企业把握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机遇,积极对照国内国际先进标准倒查短板,升级采用严于国家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引领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在追求高标准中创造更多优质供给,加快推进鄂产设备推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品质生活需求。(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10.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应急厅等部门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加强统筹督导,密切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11.完善配套政策。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政策支持,促进科技、产业、贸易与标准化发展的政策协同;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加大对标准升级的投入力度;根据技术和市场变化,评估标准实施成效,及时更新标准体系,把相关结果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各行业主管部门)
12.强化执法监督。根据强制性标准实施统计分析结果,开展标准实施成效监测评估。依照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不合格品后处理力度。围绕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产品等重点消费品加强执法检查,加大缺陷调查力度,压实企业缺陷产品召回责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1.21项我省承担的已立项国家标准起草任务
2.84项与我省重点、优势产业相关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3.第一批保障“两新”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
4.开展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专项指导检查行动重点领域
5.第一批优质团体标准制定主体重点培育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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