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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9:58:15 发布部门: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收藏

  园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印发的《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省局拟建立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现就组织开展入库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培育对象

  具有技术研发能力和专利产业化基础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等。

  二、入库企业基本标准

  (一)在我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附件1)的中小企业;

  (二)原则上应具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单位等资格;

  (三)主营业务原则上属于专利密集型产业(产业目录见附件2);

  (四)主营产品的核心功能、制造方法等具有自研或引进的核心专利技术,原则上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规定完成专利产品备案;

  (五)专利产业化率不低于50%;

  (六)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10%或不低于500万元;

  (七)有稳定的科研带头人和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不低于20%或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八)拥有自主商标品牌,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九)具备涵盖制度、机构、人员、保障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十)无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和各类重大事故、违法违规及严重失信等情况。

  三、申报入库程序

  5月10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 )——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入库培育工作”,下载模版,填写申报汇总表并提交。遴选通过的企业,需登录国家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完成注册和申报(具体要求请等待后续通知)。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刘老师67068221

  许老师67068015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黄老师66681615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4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1).pdf
附件下载
附件2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表(2019).docx

  

(责任编辑:chaifeier)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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