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经发局,句容市发改委,镇江高新区科发局:
为贯彻落实《镇江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创新引领产业强市”工作部署,支持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壮大服务业新质生产力,我委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镇江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创新企业评选工作,并将按相关政策对相关企业予以奖励。请你们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范围。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检验检测、创意设计、人力资源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旅游、现代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中创新创优意识突出、发展成长潜力较大,经引导和培育,有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服务业企业。2023年获评企业如果符合本次申报要求,可以继续申报。
2.基本条件。企业应在镇江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持续经营1年以上,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省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企业应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制度,信用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就业及地方税收贡献。
3.创新要求。2023年7月-2024年6月期间,在数字经济、生产性服务业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提档升级等方面,企业开展的技术、模式、业态、产品、品牌等创新示范项目在镇江市同行业内具有较强独创性,创新能力处于领先水平,已取得明显成效,拥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对上年度服务业工作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的地区,对省市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内企业、省市服务业领军企业、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和数字经济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应用予以优先支持。
二、申报材料
1.企业申报材料。企业按照《镇江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创新企业培育工程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据实填报。填报信用承诺责任书。(见附件3)
2.企业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其他可以证明(不仅限于)企业行业领先地位、研发实力、市场份额、市级以上荣誉等方面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两年年度财务报告和企业依法纳税、用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与企业开展创新示范项目有关的重要业务合同、银行贷款协议及相关的其他支撑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向所在地发改部门,报送纸质一式两份、电子材料一份。
2.各地发改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初审后,填报申报汇总表后(见附件2),于6月1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发改委。
3.市发改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委托相关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合现场核查情况,出具认定结果。
4.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根据评选结果,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以事后奖补形式,择优给予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
联系人: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邱杲
联系电话:0511-89667231,电子信箱:zjsfwy@126.com。
附件:
1.镇江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创新企业申报书
2.镇江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创新企业申报汇总表
3.信用承诺书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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