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您将获得:
政策推送
个性化推送政策信息
政策查询
海量官方政策原文信息
企业查询
快速查询企业
数据导出
支持政策信息数据导出
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2024年度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及预申报2025年度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2024年度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及预申报2025年度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8:01:45 发布部门: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收藏

  各镇(街)农办(经济科),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按照《广州市番禺区农民专业合作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精神,请各镇(街)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2024年度区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并预申报2025年度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2024年度财政专项扶持资金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广州市番禺区农民专业合作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申报条件,此外,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会计账,对未建立会计账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予受理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

  申报单位申报的补助项目,如已接受过本区有关部门补助的,原则上不再进行补助,或按当年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铺排情况进行差额补助。

  (二)补助项目

  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主要对以下项目进行补助:

  1.对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开办费补助;

  2.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拓市场,开展市场信息服务,建设营销网络,举办产品推介活动进行经费补助;

  3.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种养技术、品种引进、标准化建设培训等给予培训费补助;

  4.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区农业主管部门要求承办或协办有关项目,按照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5.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名牌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给予经费补助;

  6.对建立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经费补助;

  7.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施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加工给予经费补助;

  8.对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补助。

  (三)申报材料

  1.《广州市番禺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

  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账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承诺书。申报单位需书面承诺本年度申报的补助项目,未在本区其他政府部门领取相关补贴、补助资金。

  如同一项目已接受本区有关部门补助,但补助金额与《广州市番禺区农民专业合作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番农〔2019〕72号,附件1)所规定的补助金额存在差额的,申报单位需提供有关部门的补助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

  4.根据申报项目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申报开办费补助的,提交注册登记材料及经营场所照片;

  ②申报专卖摊位或专营店补贴的,提交摊位或专营店的照片及租赁合同复印件;申报展销会补贴的,提交现场照片、参展证复印件;

  ③申报培训费补助的,提交社员签名的培训记录复印件、照片、培训提纲;

  ④申报领办或协办有关项目补助的,提供承办或协办有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⑤申报注册商标、产品质量标准认证补贴的,提交清晰的证书复印件,注册商标以正式证书为准;

  ⑥申请农产品包装和标识补助的,提交2张以上产品包装实物照片、购买包装的合同和票据复印件;

  ⑦申报实施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加工补助的,提交实施标准化生产的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生产记录、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资料;农产品加工的库房、厂房以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的发票,及其使用情况的照片。

  上述所有复印件材料,均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必要时,番禺区农业局可要求申报单位提供原件进行核实。

  (四)申报程序

  各镇(街)应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申报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同时严格有关要求,做好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真实性、合理性的审核工作,于9月30日前对每个合作组织申报材料加具意见并盖农业部门公章,一式2份报送番禺区农业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全区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于规定期限前备齐资料直接向番禺区农业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预申报2025年度财政专项扶持资金

  为切实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绩效,实现精准预算,根据《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度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的预申报工作。参加预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需提供一式两份的《广州市番禺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预申请表》(下简称《预申请表》,附件3),并于10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未提交《预申请表》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原则上不得申报2025年度的财政扶持资金。

  联 系 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84648377

  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局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2.广州市番禺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doc

  3.广州市番禺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预申请表.doc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1.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局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下载
2.广州市番禺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3.广州市番禺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预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chaifeier)

原文链接: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