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张家港市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张农发〔2023〕129号)、《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张农规〔2018〕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镇(区)初审、意见反馈、补充材料、实地察看、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项目不符合立项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5月7日。联系电话: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0512-58227382
附件: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拟立项项目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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