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 “制造业立市”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助力我市现代高端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工信函〔2023〕309号),现发布《2024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奖励)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的重点
重点支持广州市装备制造企业提升重点技术装备的创新水平,进一步推进重点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具体支持符合《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见附件3)的首台(套)装备和自主创新装备产业化,分别对应“方向一首台(套)奖励”和“方向二自主创新奖励”,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项目申报的基础性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是在广州市范围内从事重点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具备生产制造能力的制造业企业。
(二)项目应按照发布的《申报指南》所对应的专题方向提出申请。同一项目只能申报《申报指南》中的一个方向。
(三)“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失信惩戒主体名单企业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受理,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下达项目扶持资金。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申报指南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z.gov.cn查看。
(二)根据我市关于政策兑现和集成服务的工作要求,申报指南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采用集成服务的形式兑现,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本次申报自2024年4月29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2024年6月28日前将推荐函(盖章件)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申报流程:(4月29日-6月17日)
(1)首次使用申报系统的企业,请点击申报系统首页“企业注册”链接,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法人注册)。完成注册后,跳转回申报系统,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可通过“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账号。
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已有法人账号,可通过申报系统首页“企业管理员”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认证后登录企业管理员账号。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填报完毕后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申报系统于4月29日9:00开放申报,6月17日17:00关闭申报通道,企业须在6月17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纸件提交:企业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一份,须在6月17日前盖章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6月17日-6月28日)
(1)区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6月28日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分专题方向汇总,于6月28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盖章书面推荐文件须在系统上传,带水印的纸质材料直接请报送我局装备工业处。
附件:
1.方向一 首台(套)奖励申报指南
2.方向二 自主创新奖励申报指南
3.广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
4.各区局联系方式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8日
(联系人:谷世超、陈瑜,电话:83123843、83123897)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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