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置换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4〕27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48号)和《广东省发放“以旧换新”消费券和抢抓“五一”小长假促进消费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筹备做好我市2024年“以旧换新”消费券的发放、核销工作,提升消费券发放的公平性、便捷性、安全性,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电子消费券的发放、核销平台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要求
(一)根据相关活动要求,制定消费券发放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消费券申领、发放、核销等工作,确保消费券领用顺畅、方便快捷、正常核销。
(二)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券、消费券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及时报告、有效处理“黄牛党”、刷单、恶意注册等行为,保障资金安全。
(三)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企业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及时受理解决消费券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确保消费券发放平稳有序。
(四)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相关情况,包括消费券发放数据、核销数据及统计分析等相关信息。
(五)配合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价有关工作,配合督促商家整理收集参与活动商家的核销材料。
(六)及时做好资金清算,以及其他保障消费券正常发放的工作。
二、服务时间
2024年5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时间以项目协议约定执行时间为准。
三、资格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具有国家金融主管或监管部门许可的银行卡清算、银行卡业务或支付结算等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近两年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较强风险控制能力,具备防黄牛、防刷单、防恶意注册等经验,能精准识别骗取补贴行为并实时拦截、取消作弊商户资格。
(三)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四)具有稳定的专业人员团队,可配合进行活动商户培训、宣传等工作,能够及时受理消费券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五)具备实名认证能力、联动各类商户能力及支付机构能力、大数据能力等。
(六)具备专业的数据支持服务能力。平台企业能够T+1日及时提供较为详尽的消费券发放、核销使用等相关监测数据。消费券活动结束后,能够提供具体的核销金额明细和高质量的活动分析报告。
(七)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
(二)报名材料。按照上述“资格条件”中明确的内容,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防黄牛防套现防骗补技术和解决方案、以往参与消费补贴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按照材料要求顺序,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需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材料为复印件的,要求复印文字和图案清晰,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报名地址。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自愿申报,请于2024年4月29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清远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科(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7号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联系电话:0763-3363615);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邮箱:qyswj_sck@gdqy.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安排
报名截止后,我局将对平台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遴选,择优确定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
清远市商务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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