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河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冀工信政函〔2024〕19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认定标准,相关指标按照《管理办法》附件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企业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重点支持企业。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认定重点领域(见附件3)或河北省九个工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集群、县域产业集群产业链重点企业;拥有国家级研发创新平台,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承担“揭榜挂帅”“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入选服务型制造示范、首台套、绿色工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业设计中心等重点项目。
(三)完善梯度培育体系。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优质企业培育库,加强精准服务,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近三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应为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
(四)推荐上报名额。根据各地发展基础,结合前五批遴选情况和梯度培育工作开展情况,请认真筛选按照名额推荐上报。
二、复核评价工作要求
各地工信部门要组织2021年认定的省级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企业参加复核,填报申请书(见附件2)并审核。复核通过的企业在公布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三、工作组织
(一)在前期摸底储备和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属地企业的推荐、复核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
(二)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企业按要求项列明相关数据,提供说明材料或佐证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三)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网上通过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专项申报中“制造业单项冠军”(http://gxt.hebei.gov.cn/main/)统一申报。由企业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经组织单位审核后报送(填报和审核操作指南见附件4)。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式一份)要与网上填报一致,连同地市推荐意见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策法规处)。
申报咨询: 0311-87802979
技术咨询: 0311-85866037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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