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提名单位、专家,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省技术转移中心,相关答辩室:
现将202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会议评审答辩(通用项目)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项目
提名202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进入专业组会议评审的项目、个人(已通过预通知发至各提名单位,专家提名项目发至第一完成单位)。
提名陕西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三大奖”)项目中的一、二等奖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个人进行视频答辩;提名“三大奖”中的三等奖项目以审阅提名书的形式进行。
二、答辩地点
提名“三大奖”项目及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个人,在指定答辩室(附件1)。专用项目在省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指定地点答辩。
三、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11月16日-21日,连续组织实施。具体答辩编组时间安排,分发各提名单位,由提名单位通知相关项目组;专家提名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负责通知。专用项目答辩时间由省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并具体组织实施。
1.11月16日-18日:工程建设组、农林养殖组、医药卫生组、机械组、动力电气组、软科学标准计量科普组,其中:动力电气组和软科学标准计量科普组17日评审结束。
2.11月18日-21日:环境与资源利用组、轻工与纺织组,其中:轻工与纺织组18日评审结束。
3.11月19日-20日:计算机与系统科学组、基础研究组、材料科学组、电子与通信组、能源与化工组。
四、评审方式
省“三大奖”及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评审专家现场观看项目PPT 10分钟,专家质询、答辩人回答问题10分钟。时间到,答辩视频将按顺序自动切换至下一项目。
(制作PPT标准按预通知要求执行)。
五、责任要求
1.提名单位(专家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接收并分发本单位参加答辩项目时间安排表,及时组织项目组按时在指定地点参加答辩。
2.答辩人员:提名单位(专家)应有1人,或书面委托1名项目前三完成人所在单位熟悉项目(候选人)情况的相关人员参加答辩。项目完成方不超过4人,前三完成人原则上均应参加答辩,不能参加的需在答辩回执中说明原因,参加答辩的其他完成人排名不限;国际科技合作奖可由合作单位派人参加答辩。
答辩人员按通知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答辩室待答区等候,主动出示疫情防控二维码信息,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因故不能参加需委托署名,经工作人员核准后方可进入答辩室;可随身携带PPT提前交由工作人员拷贝到答辩电脑中供答辩人使用。答辩过程中,若出现设备联通不畅等问题,请及时联系评审现场工作人员协调处理。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将视为自行放弃。
3.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通知相关答辩室负责会评答辩保障;提供并保障会议评审场地及答辩系统,进行系统联调联试,保证视频答辩期间系统运行正常。
4.省技术转移中心:负责会议评审主答辩场布置,办公用品发放、材料的准备和分发、答辩电脑的配置及联通等工作,履行场内、外工作人员职责,配合系统工作人员完成答辩系统的安装调试及正常运行,协助做好会务综合保障。
5.答辩室:相关答辩室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室相关答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保障等工作。落实答辩人员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和身份验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指导答辩人如实填写信息登记表(附件3),每组答辩结束后将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QQ邮箱:1203840149);及时与评审现场工作人员联络,沟通处理答辩过程中网络系统运行有关问题,确保答辩设备通联顺畅。11月14日-15日进行系统联调联试,请做好相关准备。
6.专用项目:省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保密规定制定并落实相关会评答辩要求。
以上相关准备工作,务于11月15日18时前完成。
六、注意事项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入答辩场所人员须主动出示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和7日内行程码,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答辩室规章。
附件:1.会议评审视频答辩室地址
2.视频答辩回执
3.答辩室信息登记表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1
会议评审视频答辩室地址
序号 | 答辩室 | 业务联系 | 技术支持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姓名 | |||||
1 | 西安1 | 赵小尊 | 西安地区科技交流中心(信息所) | 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18号宏府大厦B座9层 | 13891978182 |
2 | 西安2 | 杨涛 | 西安生产力促进中心 | 西安市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9层 | 18909244323 |
3 | 省级1 | 李磊 | 陕西省科学技术情报院 | 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9号 | 17791309275 |
4 | 省级2 | 李磊 | 陕西省科学技术情报院 | 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9号 | 17791309275 |
5 | 高新1 | 张嘉蓉 | 西安科技大市场 |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20号神州数码科技园六号楼三层第三会议会 | 18291964639 |
6 | 高新2 | 李娇媚 | 高新管委会 | 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四楼 | 13572843402 |
7 | 咸阳 | 马凤燕 | 咸阳市科技局 | 咸阳市秦皇路6号科学技术局二楼会议室 | 17791548628 |
8 | 杨凌 | 苏治国 | 杨凌农业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 | 杨凌示范区神农路中段农创成果汇二楼会议室(神农路与会展路十字东北角) | 87019510 |
9 | 宝鸡 | 杨文博 | 宝鸡市科技创新交流服务中心 | 宝鸡市金台区大道17号宝鸡市科技创新交流服务中心6楼D617室 | 18628621021 |
10 | 汉中 | 张栋 | 汉中市科技局 | 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西路550号汉中市科学技术局五楼会议室 | 13720611716 |
11 | 安康 | 程苗 | 安康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 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西区13楼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多功能会议室 | 13909158747 |
12 | 渭南 | 曾春华 | 渭南市科技局 | 渭南市临渭区车雷街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东配楼六楼604室 | 18700385868 |
13 | 延安 | 赵振华 | 延安市技术转移中心 | 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D区213室 | 13992177178 |
14 | 榆林 | 高杨 | 榆林市科技局 | 榆林市榆阳区常乐路199号办公楼1楼101 | 13572692277 |
附件2
视频答辩回执
项目(候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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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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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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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单位 (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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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开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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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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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辩 人 | 姓名 | 身份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移动电话 |
提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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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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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身份”一栏,填写以下四项之一:提名单位人员,提名专家,提名者委托代表,第几完成人;2.项目完成人和最高奖候选人不能作为提名者;3. 该回执由提名单位收集后统一打包报省奖办。
附件3
答辩室信息登记表
项目(候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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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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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二维码信息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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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辩 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移动电话 |
提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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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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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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