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市科委、市国资委,各区应急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
应急管理部正在组织开展重点科技计划2024年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2024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应急厅〔2024〕14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可在应急管理部网站或市应急局网站下载)和《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为属地推荐单位,为做好此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符合《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指南方向进行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申报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并满足考核指标要求。
(二)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研发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
(三)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能够落实项目研究和示范经费,具备所申请项目的组织实施能力和保障条件。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要成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五)多个单位联合申报时,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并事先以书面协议形式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5家。
(六)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七)项目实施所需的研究和示范经费由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多渠道自筹。鼓励有条件的推荐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政策、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协调推动项目成果在其负责业务领域的应用示范和推广。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通过应急管理部科技支撑管理系统(https://aqjg.mem.gov.cn/zdsys/,以下简称科技支撑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相关申报文件格式见科技支撑管理系统。
(二)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项目推荐要求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三)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推荐单位通过科技支撑管理系统提交推荐意见。
三、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科技支撑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须提交《应急管理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事业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保障条件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截至2024年5月13日。
四、推荐要求
(一)申报指南方向中已明确推荐单位的,须由相应的推荐单位进行推荐。申报指南方向中未明确推荐单位的,项目推荐按照属地或归口管理原则,由申报单位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要求进行推荐。
(二)项目确需按属地管理由市应急局推荐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向市应急局提交项目推荐申请,请盖章后与项目申报书一并上传至科技支撑管理系统,同时将盖章的项目推荐申请传真至市应急局科信处 55573724。
请市教委组织在京高校积极申报项目,请市科委组织市属科研机构积极申报项目,请市国资委组织市属企业积极申报项目,请各区应急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组织属地相关部门、技术服务机构积极申报项目。
此通知已在市应急局官网政务公开公文公告栏目发布。
技术咨询电话:15110253759。
业务咨询电话:84651661,89296396,55573525。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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