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成效,保障项目实施的规范化,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与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现通过申报评审方式,择优选择符合项目实施资质和条件的专业机构承担拍摄制作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社会团体、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
(二)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能够提供项目所需服务,拥有专业团队,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业绩经验。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二、项目设置
(一)项目背景及概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展现新时代江苏科技工作者立足岗位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以优秀事迹和真情寄语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自立自强的号召,坚持“四个面向”,聚焦高质量发展,立足岗位,以科学家精神引领风尚,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强化基础研究、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成果转化、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学普及的实际行动,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不断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做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1.宣传片:凝练展现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风采,拍摄制作1部不少于5分钟,且适合在新媒体传播的宣传片。
2.海报:每人1张宣传海报,配合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发布的时间节点在省主流媒体平台推出。
(三)经费与周期
1.项目经费:不超过25万元。
2.项目周期:2024年5月-2024年9月
三、申报办法
(一)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省科协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2024年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将word文件和盖章PDF文件(电子版)报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文件名一般为“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纸质版要求一式五份并胶装成册,并加盖封面公章、骑缝章及单位名称落款处公章。
(三)接受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事项向省科协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省科协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省科协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等工作,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省科协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协调研宣传部 龚一钦 025—83625041
省科协调研宣传部 张 蕾 025—83625043
电子信箱:jskxdxb@163.com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30号同心大厦1016室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4月2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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