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及《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光府规〔2024〕1号)等文件精神,光明区科技创新局结合光明区实际,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操作规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公示期内(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6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北门(光明区科技创新局政策规划科),业务联系电话:0755-23245713(邮编518000),联系人:张工。信函内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单位名称,在信封上注明“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kcjghk@szgm.gov.cn,并请附上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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