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协会和企业:
为规范我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事项资金申报工作,推动珠海会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商〔2023〕280号),市商务局制定了《珠海市2024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组织及时按要求申报,网上申报及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2024年5月10日、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核实具体项目的真实情况,于2024年5月11日前在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完成项目复核工作。
特此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4月24日
(联系人:何欣灏,电话:0756-3376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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