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的意见》(京办字〔2020〕15号)精神,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相关规定,开展2024年度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且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截至2024年底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二)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社会组织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三)区级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2年度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履行2022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2022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3.2021、2022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基本合格的;
4.2023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四)被降低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2年内不得提出评估申请,被取消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3年内不得提出评估申请。
(五)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内容
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对参评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党的建设、内部治理、发挥作用情况、遵章守规情况、诚信建设等。
三、评估方式
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四、评估程序
1.报名申请。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写申报书(附件)邮寄或直接报送至西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科。
2.材料准备。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准备自评材料。
3.实地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到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4.等级公示。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初评结果,区民政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内,参评社会组织对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专家组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
5.等级确认。公示期满后,区民政局确认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评估等级结果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符合参加评估条件而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评估等级是社会组织获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公开募捐资格等的重要依据,纳入社会组织信用记录管理。
六、评估要求
1.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应积极申请参加评估,严格按照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评估中如有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须承担相应责任。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同时作为失信信息,纳入社会组织信用记录。
2.第三方评估机构要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不得利用评估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教育引导评估人员严格遵守评估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评估对象和社会的监督。严格按照委托协议的约定,完成评估任务。
附件:申报书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周红
联系电话:83418293
地址:西城区国英园4号楼(西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工作科)
北京市西城区民政局
2024年4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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