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各有关部、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3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沪人社专〔2022〕372号),我局于2024年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专业技术人才动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4年度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2024年度项目”)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原则,围绕本市重大工程、重大任务,瞄准关键领域、攻坚核心技术,聚焦数字经济、数字生活和数字治理,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支持重点区域。
(一)服务重大战略
聚焦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建设,围绕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推动科创板持续发展、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三项重大战略任务。
(二)突出重点领域
助力形成“2+3+6+4+5”的现代化产业体系:“2”即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转型,“3”是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6”是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和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4+5”为元宇宙、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智能终端四大新赛道产业,以及未来健康、未来智能、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材料五大未来产业方向。布局推进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金融,加快大模型、区块链等新动能培育壮大,发挥平台经济优势,抢抓绿色低碳机遇,推进国际文化大都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三)支持重点区域
服务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浦东引领区建设,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才事业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研修(培养)对象
高级研修项目的研修对象主要为本市相关行业领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的培养对象为本市经济社会某一专业领域急需紧缺的中青年骨干专业技术人员。每期项目学员不少于50人,其中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30%。
(二)培训方式
每期项目的培训时间为3至5天,高级研修项目主要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等方式进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中由办班单位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开展。
(三)经费管理
提供学员住宿的项目原则上在市郊举办或面向长三角地区招收学员,资助经费12.7万元/项;不提供学员住宿的项目,资助经费7万元/项。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讲课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伙食费等,承办单位应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217号)要求,严格控制培训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以盈利为目的,坚持收支平衡、厉行节约的原则。
2024年度项目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举办。
三、组织实施
(一)采取管办结合、条块联动、分工协作的方式,做好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培训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发布征集通知、组织评审和指导监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发展和服务产业变革,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区内重点产业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加大本行业、本区域项目的推荐和实施管理力度;各承办单位要主动承担,做好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扩大高级研修项目示范引领效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推荐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成效的评估总结和宣传推介,并通过高能级平台扩大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效应。对紧贴区域行业需求、研修质量高效果好、组织管理服务规范、宣传推广有力的班次列入高级研修特色班目录,予以持续支持;对聚焦科技发展前沿,授课教师在行业内有重大影响力的选题可推荐为本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或专业科目课件资源,予以课程开发资助;对成效显著的优质精品项目,择优在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项目对接大会期间进行展示和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扩大项目影响力。2024年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本区域重点产业人才需求推荐高研班选题,鼓励各区配套区域相关支持政策,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四、申报方法
(一)主管部门确定项目选题。请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通知附件1中所列的专业范围和重点领域,结合本行业、本区域的重点产业人才需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项目选题。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设特色班,专门支持紧贴行业特色、重点领域、区域发展的高质量班次长期举办、连续举办,打造品牌班次持续培养人才长效机制。鼓励各单位立足人才队伍建设,长远考虑、科学谋划、统筹设计,积极申报特色班,用5至10年打造专项人才培养特色主题,并在申报表中注明是否申报特色班。
(二)主管部门推荐承办机构。请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从本行业、本区域内培训质量突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事业单位或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中,选择施教机构作为选题承办单位,推荐申报相关项目。建议优先选择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三)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附件2),经行业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推荐后,于2024年5月5日前将PDF格式的电子版申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每家承办单位原则上重点申报1个项目。
联系电话:021-32511323 021-23110164
电子邮箱:wangliqing@shrc.com.cn
地址: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1011室
邮编:200070
附件:1.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领域和主要专业范围
2.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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