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有关事业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资助款项下拨至你单位,并就严格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管理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规定,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2.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本单位标准化工作的推进作用,深入开展标准化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如实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填写《2022年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经费使用情况反馈表》(附件2),将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各区市场监管局。
2.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开展专项资金跟踪回访工作,及时汇总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2022年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经费使用情况反馈表》(附件2),并填写《2023年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一并报送至市局标准技术管理处。
3.有关事项请关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首页/“专题专栏”/“标准化”/“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栏目,查询和下载相关信息。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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