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自治区科技厅开展2024年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现对2024年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4月28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方 式:发展规划处 熊卫华 0991-3838644
诚信监督电话:0991-3652231、383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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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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