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
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函〔2022〕140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函〔2023〕65号)及省工信厅要求,决定开展我市2024年第一批次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有意愿的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见附件3)
二、提交资料。申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要求上传佐证材料,逐项将证明材料命名,并按顺序汇总整理后,以1个不超过300M的压缩包形式上传;若佐证材料缺失,将影响评价得分。
三、县区职责。各县区经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组织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其他领域的企业,请各县区经信部门协调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商务、文旅等部门开展对口审查;审查通过的全部企业由各县区经信部门汇总后行文上报市局。
四、相关要求
1.企业应在5月20日之前将申报所需全部信息及佐证材料提交完毕。县区经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该5月23日之前审核完毕,并行文推荐至市经信局。
2.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是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必要基础,各县区、开发园区要重点通知有意愿申报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非创新型中小企业,确保应报尽报。
3.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将作为四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完成情况监测评价指标依据(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共占5分),请各载体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审核、足额推荐。
联系人:中小企业科刘蕊;联系电话:8355684。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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