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镇江市外贸梯次培育工作的通知》(镇商外贸〔2024〕3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市、县(市、区)两级商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镇江海关、市税务局、市外管局组成外贸梯次培育评审认定小组,对有关项目进行了联合集中评审,现将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认定名单有异议的,请与市商务局外贸处联系。
联系人:张毅刚 电话:0511-80901083
镇江市商务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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