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新港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产业链供应链链长制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资源,攻克一批重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市科技局在前期技术需求征集的基础上,经形式审查,遴选了一批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现将榜单予以发布(见附件1)。参照《湖北省揭榜制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鄂科技规〔2021〕1号)相关规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方对接
1.揭榜方应为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和社会组织(与需求单位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交易),有充足的研发投入、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队伍,能针对发榜方的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无重大违法行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揭榜方积极与需求单位进行对接,需求单位应认真对待揭榜方的申请。双方加强沟通,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达成共识。需求单位如遇到多家揭榜方申请,自主确定最终合作方。成功揭榜的项目,需求单位和揭榜方需同步在湖北科创供应链天网平台(https://www.hbkcgyl.com/huangshi/)进行线上对接。需求单位将技术需求发布至平台,揭榜方对接技术需求进行投递方案,并在“个人中心-我的对接”中点击“完成对接”。揭榜方为高校院所的,可以注册个人用户登录,具体操作流程请咨询天网平台技术支持。
3.需求单位对揭榜制项目总投入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需求单位确定揭榜方后,应与揭榜方共同制定揭榜制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见附件2),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技术合同。技术合同金额原则上应占揭榜制项目总投入的20%以上,市级财政资助资金不超过技术合同金额。根据技术合同内容,需求单位向揭榜方进行首期拨款,并提供首期拨款凭证,首期拨款金额不低于技术合同金额的10%。
4.需求单位应吸纳高校毕业生作为科研助理参与项目科研管理工作,按规定从项目“劳务费”科目据实列支科研助理的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不同部门、不同类别的省市级项目。
二、项目申报
1.采取无纸化线上申报方式,需求单位登录黄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揭榜制项目”专栏(http://120.202.35.182:8080/),上传项目可行性方案(封面盖章)、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内的项目名称应与发榜的项目名称一致)、首期拨款凭证、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签字盖章)、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有报备编码和二维码),须手写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要上传原件扫描件。
2.受理科室请选择工业与高新技术科,推荐单位请选择所在城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
3.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项目实施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之前。
三、项目推荐
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城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登录“黄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推荐,并将加盖公章的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报市科技局。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
四、择优支持
市科技局对项目可行性方案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市科技局组织评审专家,对签订合作协议成功揭榜的项目可行性方案进行评审论证,择优给予适当财政资金支持,签订项目任务书纳入市级科技计划统一管理。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14-6230719
项目申报技术支持:0714-6265219
天网平台技术支持:胡一飞 13554282516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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