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发展,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实施细则》(苏园科〔2021〕39号,以下简称《细则》),现将2023年度园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周期及对象
1、评价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评价对象:园区各级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评价内容
根据《细则》要求,对园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围绕服务能力、孵化成效、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
三、申报方式和流程
申报单位请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科技枢纽平台——孵化载体业务——我的数据空间,完成2023年度数据维护,数据维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17:00。申报单位数据维护完成后,选择“区级绩效管理”进入填报页面,生成绩效数据。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5月22日17:00前完成线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申报单位须完成2023年度数据维护后再生成绩效数据,绩效数据生成后不可更改,不会根据维护数据的新增而变化。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0512-67068000
项 莉 0512-67068123
程 思 0512-67062005
陈佳文 0512-67068022
姚 飞 0512-67068017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左致玮 0512-66681697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