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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科技系统2024年“科技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7:28:31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收藏

  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科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自治区科技厅决定继续在全区科技系统开展“科技服务月”活动,切实推动科技政策落实落地,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为创新主体释疑解惑、排忧解难,努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现印发《全区科技系统2024年“科技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科技系统2024年“科技服务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三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根据2024年科技工作安排部署,现就全区科技系统深入开展“科技服务月”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提高科技服务质效  激发科技创新动能

  二、时间安排

  2024年5月1日—31日。

  三、目标任务

  “科技服务月”活动以区、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按照上下协同、分级负责、重点突出、精准服务的原则组织实施。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面向全区科技创新主体和广大基层群众开展“六送”服务,即送政策、送法规、送培训、送指导、送成果、送人才,达到宣讲政策促落实、增强意识促创新、破解难题促发展、科技下乡促民生的目的,实现全区科技创新主体全覆盖,着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推动创新投入、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引培等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四、活动内容

  “科技服务月”活动坚持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以“六送”服务为主要内容,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送政策、促创新,切实推动科技政策落实落地

  1.面向区内园区、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

  活动内容:采取集中宣讲、咨询指导等方式,宣传解读国家和自治区鼓励引导企业创新相关政策。重点解读《自治区企业梯次培育实施方案》和科技型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认定支持政策,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型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平台载体认定、建设、管理相关政策,科技人才培养引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后补助、技术交易和金融补助、科技创新股权投资、东西部科技合作、飞地研发中心备案等支持政策,宣传推广宁夏科技政策计算器,推动科技政策落实,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

  2.面向自治区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自治区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自治区属国有企业等单位和机构。

  活动内容:采取集中宣讲、咨询指导等方式,重点宣传解读自治区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杰出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科学技术奖励,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科技伦理审查及“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政策,开展答疑解惑,引导科技人员围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生态环境、人口健康等迫切需求,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开展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其中,规划财务处主要负责区内高校、职业技术学院,创新体系处主要负责新型研发机构,基础平台处主要负责自治区实验室和创新平台,高新技术处主要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和各类科技型企业,农村科技处主要负责宁夏农科院、水科院等单位,社会发展科技处主要负责医疗机构,成果金融处、人才合作处和厅属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开展宣讲活动。

  (二)送法规、明责任,切实增强科技工作依法守规意识

  服务对象: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等各类科技创新主体。

  活动内容:利用科技政策宣讲、专题培训、科技活动周和各类媒体渠道等,通过专题解读、发放资料、网络推送等方式,大力宣传《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国家保密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以及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技术市场促进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引导科技创新主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熟知法条规定,明确责任义务,依法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高科技创新成效。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厅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创新体系处、基础平台处、成果金融处、监督安全处。

  (三)送培训、强能力,切实提升企业创新意识和创新水平

  服务对象:区内各地园区、企业。

  活动内容:以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育行动为主要内容,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实际,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式,主动到各市、县(区)开展专场培训,面向广大企业家系统开展国内外科技创新态势、自治区科技创新政策、产业发展前沿和技术创新热点、企业经营管理、创新人才培养、企业文化建设等知识培训,引导企业家增强创新意识,提升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科技厅高新技术处、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四)送指导、解民忧,切实助力企业纾困乡村振兴

  服务对象:区内各地园区、企业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组织和农户。

  活动内容:深入了解园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落实科技政策过程中的需求、问题和困难,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解决的报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结合乡村振兴需求和农业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科技指导员等科技团队和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园区企业、生产一线,开展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组织农业技术实训,引导广大涉农企业组织和农民群众积极应用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促进转化一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科技局及宁东基地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农村科技处、成果金融处,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自治区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五)送成果、助发展,切实为创新主体赋能增效

  服务对象:区内各地园区、企业。

  活动内容:围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等领域科技成果需求,依托东西部科技合作机制,征集遴选一批国家大院大所和东部发达省市先进科技成果,梳理筛选一批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成果、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中转化价值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分批次、分领域面向市、县(区)企业、园区等各类创新主体推介发布,组织开展成果路演,促进科技需求与成果供给高效对接,推动落地转化;借助宁夏技术市场、宁夏技术转移研究院等资源优势,加强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促成转化一批科技成果。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厅成果金融处、基础平台处、农村科技处,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自治区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六)送人才、添动力,切实增强创新主体的创新动能

  服务对象:区内各地园区、企业。

  活动内容:围绕市、县(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科技创新需求,有针对性地对接和组织自治区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骨干成员、高校院所专家学者、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等,深入园区、企业等开展技术需求分析、科技研发指导、生产工艺改进、发展战略咨询等活动,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引导科技人才下沉基层服务产业发展,精准开展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着力为企业创新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支撑引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厅人才合作处、基础平台处,直属各单位。

  (七)高质量组织开展2024年“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

  按照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统一安排,在5月25日—6月1日,以“弘扬科学家精神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主题,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科协共同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制定“2024年科技活动周活动方案”,举办启动仪式,组织各地各行业各领域部门和单位面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科学知识、科技政策法律法规,展示自治区重大科技成果、优秀科技人才,增强公众科学素养、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大力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营造全社会鼓励创新、支持创造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厅创新体系处牵头负责,相关处室、直属单位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县(区)及宁东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科技服务月”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活动开展,精心筹划组织落实,把“科技服务月”活动作为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切实增强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的意识,按照“科技服务月”活动总体安排,抓好各项服务活动,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

  (二)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科技厅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和市、县(区)、宁东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联系对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集成科技资源,有序组织实施,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技厅创新体系处要抓好工作调度。要强化责任,细化措施,认真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六送”服务的覆盖面和高质量,推动各项科技服务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宣传,及时总结。要充分认识开展“科技服务月”活动对营造全社会创新氛围的重要作用,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凝练典型事例、采编亮点新闻,在重要媒体发声亮相,广泛宣传科技服务活动的效果,提升科技创新工作的影响力。活动结束后要总结经验做法,评估活动效果,促进科技服务月质量提升。各地的宣传信息和活动总结及时报送科技厅创新体系处。

  (四)严守纪律,落实要求。在组织开展服务活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自治区为基层减负等纪律要求,注重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杜绝“走过场”“装样子”。要严格做好安全保障,特别是做好科技活动周等重大活动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责任编辑:chaife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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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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