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外〔2024〕37号),已正式启动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指南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根据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方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合作类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包括“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两类。
(一)“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本批次重点专项设立13个指南方向,支持与17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主要包括:
1.中国和新西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2.中国和埃及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3.中国和埃及政府间联合研究旗舰项目;
4.中国和菲律宾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
5.中国和阿拉伯国家联合实验室项目;
6.中国和非洲国家联合实验室项目;
7.中国和比利时(瓦隆)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8.中国和欧洲国家联合实验室合作项目;
9.中国和欧盟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中国—欧盟科技创新合作联合资助机制一般类研究创新合作项目;
10.中国和塔吉克斯坦政府间联合研发项目;
11.中国和乌兹别克斯坦政府间联合研发项目;
12.中国和保加利亚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13.中国和克罗地亚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项目。
项目不下设课题,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具体支持领域方向及要求见附件。
(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本批次重点专项设立1个指南方向,为内地与香港联合资助研发项目。项目不下设课题,每个项目执行期为2年,具体支持领域方向及要求见附件。
申报方式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港澳台项目除外)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8:00至2024年6月5日16:00。
港澳台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8:00至2024年6月28日16:00。
组织推荐。省科技厅按照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核,并于2024年6月12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港澳台项目除外),并将推荐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港澳台项目将于2024年7月5日前按上述要求进行确认推荐。
联系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谭雪皎
电话:0851-85553961
2024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