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老字号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品牌建设、文化传承、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国家、江苏省关于老字号发展创新相关工作要求市商务局参考了国家、省级以及周边地市相关政策文件,并根据《连云港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和结合我市本土情况,拟定了《连云港市老字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或途径提出修改意见:
1.电话:0518-85825823。
2.电子邮箱:lygltc737@163.com。
3.通信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振兴公寓4号楼,连云港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邮政编码:222006。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7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连云港老字号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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