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管理办法》,经自主申请、初审推荐、现场考察、专家评议,拟同意设立如下武汉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和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工作站名称 | 运营单位 |
武汉市知识产权保护(江岸区武汉市中心医院)工作站 | 武汉市中心医院 |
武汉市知识产权保护(汉阳区青创园)工作站 | 武汉市君悦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武汉市知识产权保护(江夏区中科天工)工作站 | 中科天工(武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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