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商服贸〔2024〕67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隶属海关、各区市场监管局、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沪商规〔2023〕3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规定,经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区域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联合推进机制推荐、市级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联合推进机制认定,现公布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第六批)。
根据《试点方案》要求,纳入“白名单”的物品仅供名单内对应的生物医药企业在上海市范围内研发自用,不得用于临床试验、销售等其他用途。企业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建立进口物品使用台账,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管理使用。区域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联合推进机制成员单位,应切实加强属地管理,如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市级联合推进机制办公室报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
(第六批)
序号 |
申报区域 |
企业 |
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计/实际)进口量 |
申报HS编码 |
1 |
金 山 区 |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两性霉素B衍生物-1 |
0.005g-0.1g/瓶 |
0.105g |
2941909099 |
2 |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两性霉素B衍生物-2 |
0.01g-0.35g/瓶 |
0.36g |
2941909099 |
|
3 |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两性霉素B衍生物-3 |
0.01g-0.25g/瓶 |
0.26g |
2941909099 |
|
4 |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两性霉素B衍生物-4 |
8.3g/瓶 |
8.3g |
2941909099 |
|
5 |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两性霉素B衍生物-5 |
0.6g/瓶 |
0.6g |
2941909099 |
|
6 |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两性霉素B衍生物-6 |
0.3g/瓶 |
0.3g |
2941909099 |
|
7 |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两性霉素B衍生物-7 |
0.35g/瓶 |
0.35g |
2941909099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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