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有关要求,对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州内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实际支付额10%给予补助。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市核查推荐、州局复核等程序,共遴选出2023年符合奖补条件的33项先进技术成果。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如有异议,请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材料、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718-8417263
传 真:0718-8456253
电子邮箱:1227028254@qq.com
附件:
恩施州科技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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