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围绕塑强新材料产业新优势,壮大新质生产力,加快领军企业培育库建设,现组织开展调整充实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库工作,并评选2023年度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盈利能力,领军示范作用强。
(二)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中应有一种及以上的产品属于《新材料产业统计目录》(附件3)所列范畴。
(三)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为方向,重点支持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对企业产品符合《前沿材料产业化重点发展指导目录(第一批)》《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6)所列范畴的企业优先予以考虑。
(四)企业销售收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新材料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2.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3.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增速达到10%以上。
(五)企业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的,研发占比可放宽至不低于2.5%;超过5亿元的,研发占比可放宽至不低于2%或投入额度不低于1亿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六)拥有省级以上品牌,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影响力。
(七)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较高。
(八)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及税务等有关方面的违规违法情况,信用良好。
二、申报材料
(一)《山东省2023年度新材料领军企业申报书》(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新材料产品(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检索查新报告或专利证书。
(五)新材料产品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情况报告等。
(六)展示企业能力和水平的其它相关材料。
(七)截止申报书填报当日法人和非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查询下载),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市根据入库企业标准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评审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申报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综合考虑区域分布、行业分布、产业特点等,提出年度拟入库企业名单和50强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入库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公示无异议的领军企业,统一纳入省新材料产业领军企业培育库,实现入库动态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入库领军企业的培育力度,推动入库企业做优做强。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领军企业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按要求上报。
(二)中央驻鲁或省属企业、各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服务,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扩大产业规模,培育一批产品工艺技术优、自主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广的新材料企业。
(三)相关材料于2024年5月15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WORD版光盘),报送材料包括:各市审核推荐意见、《各市推荐新材料领军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
联系人:逯建康王新迎
电话:0531-51782620
邮箱:xclcyc@shandong.cn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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