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和公众: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冀办〔2021〕28号)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进行了修订,形成《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修订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2024年4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电 话:0317-2129038
邮 箱:kjcx9112@126.com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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