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贯彻〈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福建省委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4年4月2日
福建省贯彻《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精神,高效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加快构建高水平国家创新型省份,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聚焦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有效利用专利的权益纽带和信息链接功能,促进技术、资本、人才、数据等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机聚合。从提升专利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巩固深化我省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成果,聚焦重点领域,打通关键堵点,盘活存量、做优增量,增强创新发展动能,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5年,全省专利转化运用机制更加灵活,供需对接更加顺畅,转化实施更加充分,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产业化率明显提高,建成3个区域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5个以上知识产权运营中心、15个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专利供给水平
1.分类筛选梳理高校院所存量专利。高校、科研机构实行分类标引、分级管理,建立市场导向的存量专利筛选评价、供需对接、推广应用、跟踪反馈机制,2024年底前实现高校和科研机构未转化有效专利全覆盖,进一步识别存量专利产业化潜力,分层构建可转化的专利资源库。筛选具有潜在市场价值的专利在国家线上平台统一登记入库。〔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等,各高校和科研院所〕
2.深化高价值专利培育。完善产学研服合作机制,引导创新主体树立高价值专利培育的理念。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及各类创新平台对接,联合开展订单式定向研发转化。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加快实施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发挥专利导航功能,从研发、申请、授权、布局、转化全链条下功夫,形成更多符合产业需要的高价值专利,助力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等,各高校和科研院所〕
3.促进财政资助科研项目成果转化。按国家要求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做好专利的信息标注、质量评价和联系反馈。持续跟踪监测专利转化运用情况,对于授权超过5年没有实施且无正当理由的专利,政府可以无偿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无偿实施,促进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高价值专利产出和实施。〔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等,各高校和科研院所〕
4.促进专利供需精准对接。进一步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按产业细分领域向企业匹配推送,面向区域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领域、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开展精准对接活动。筛选技术先进度、市场认知度、专利熟化度以及法律保护性较高的专利,匹配政策、服务、资本等优质资源,有针对性开展应用策划,推动实现快速转化。创新专利转化运用模式,加快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完善相关交易服务、信用监管、纠纷调解等配套措施。〔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等,各高校和科研院所〕
(二)提升企业转化运用能力
5.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围绕专利在提升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中的实际贡献,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等为重点,对照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国家标准,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和推广。做好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与发布,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监测评价。〔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
6.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推动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通发展,加速要素资源向中小企业集聚。推荐一批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进入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面向入库企业精准匹配支持政策。强化投融资服务支撑,鼓励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加大对入库企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等〕
7.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建立关键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机制,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支持设区市推动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组建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建设运营重点产业专利池。深入实施创新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国际标准,推动企业创新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深度融合。面向未来产业等前沿技术领域,鼓励探索专利开源等运用新模式。〔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工信厅等〕
(三)强化转化运用服务支撑
8.加强转化运用载体建设。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支持建设各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交易运营平台及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高效运营“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知识产权运用网络。〔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各高校和科研院所〕
9.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加大知识产权融资信贷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专利质押登记线上办理全流程无纸化试点,推动专利质押登记提速增效。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保险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省委金融办等〕
10.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健全利企便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重要网点建设,实现机构多元化、供给均等化,领域多样化、支撑数字化、人才专业化。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最多跑一地”创新范式,推进“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拓展专利代理机构服务领域,培育一批专业性强、信用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专家型人才,参与服务各级各类专利转化运用项目。〔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11.发挥数据共享共用效能。支持各类创新平台对接国家平台,共享优质资源。深层次搭建福建省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产业导航大数据中心,在知识产权登记入库、匹配推送等方面强化系统功能,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推动专利转化供需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建立知识产权数据集成和监测机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四)健全转化运用体制机制
12.强化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激励。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新模式,健全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明确的各项措施,持续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对专利等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所形成国有股权的保值增值实施按年度、分类型、分阶段整体考核,不再单独进行个案考核。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深化实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工作。对达成并备案的专利开放许可,依法依规予以技术合同登记认定。支持高校、科研机构通过多种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资金和运营基金。推动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代理等服务招标机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各高校和科研院所〕
13.优化涉及专利的考核评价。在各级各类涉及专利指标的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等工作中,要将专利的质量和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主要条件,避免设置专利申请量约束性指标,不得将财政资助奖励政策与专利数量简单挂钩。〔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等,各高校和科研院所〕
14.畅通知识产权要素两岸融合。发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独特地位与作用,推动两岸知识产权的深度合作,为海峡两岸知识产权界人士沟通合作提供平台,持续深入开展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等,依托海西专利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台湾申请人业务,促进两岸民间交流。〔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省台办等〕
15.加强促进转化运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立法,加快出台《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一体推进专利保护和运用。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持续完善行政与司法并行的专利保护机制,促进专利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有效衔接,推动构建体系健全、覆盖全面、便捷高效的协同保护体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省高院、省司法厅等〕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省委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完善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各地要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加强要素保障。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相应的处置和收益分配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完善扶持政策,确保任务落实落地。各级财政要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专利转化运用投入保障,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政策,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向专利转化运用。
(三)加强考核评估。将专项行动绩效考核纳入省政府督查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省委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意见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开展阶段性评估、总结和督促检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动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科研人员参与专项行动,针对专利产业化项目中产生的高价值专利和转化效益高的企业等,定期做好分类统计和总结上报。要宣传专项行动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发布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推动全省上下进一步增强专利转化运用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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