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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举行《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7:26:19 发布部门: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就《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30举行。

  三、 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 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科技创新工作有关的人员10人至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 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7人至9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昆明市科学技术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昆明市科学技术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

  报名采用现场、信函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可在昆明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现场报名请持本人身份证到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543室昆明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处填写;信函报名请函寄至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543室昆明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6505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网上报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Kmskjjzcfg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听证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将于2024年4月22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昆明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征求意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召开听证会的同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5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5月16日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地址: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543室昆明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处

  邮编:650500)

  联系人:吴娇

  联系电话:,63134628

  电子邮箱:Kmskjjzcfgc@163.com

  特此公告。
 

   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Mind)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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