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综合能力,助力贸易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管理办法》(川商法规〔2023〕2号),现就开展2024年四川省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4月15日至5月20日。
二、申报方式
各类型申报单位需在申报时间内向所在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于5月30日前转报省商务厅。
全省性商(协)会、省属机构(单位)在申报时间内直接向省商务厅递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省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建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具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适应相关工作要求的专(兼)职人员,具备完工作站工作任务的能力。
(三)最近3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根据单位类型不同,还需符合不同的能力条件:商(协)会应具有行业代表性,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或组织协调能力;机构应在全省、地区某一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或权威;企业应在本行业具有代表性,产能或产品进出口总额在我省居前。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向商务主管部门递交以下申报材料纸质件。
(一)申请书。介绍单位基本情况、申报目的、申报意愿、工作优势等。
(二)四川省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申请表(附件1)。
(三)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
(四)申报单位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工作基础要素说明及其证明材料。包括工作站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工作人员配备及介绍(专业、学历及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制度设置、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申报单位(若有)官网截图以及其他反映工作基础的材料。
(六)工作能力要素说明及其证明材料。包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从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或维护国内产业安全方面的经验及介绍,承担工作站任务的条件和优势,2022年以来所获奖励、研究成果、发行刊物、对外交流或举办省级以上活动等。
(七)工作目标或规划。
(八)承诺书(附件3)。
上述第(五)(六)项也可参考《四川省应对贸易摩擦工作站年度工作绩效评价表》(附件4)提供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按序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五、工作站任务
(一)及时收集我省重点国别、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国际贸易摩擦预警信息,监测行业动态,撰写、报送国际贸易摩擦预警分析报告。
(二)根据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参与指导或组织协调与我省企业有关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涉外知识产权等国际贸易摩擦案件及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
(三)开展本行业重点国别贸易摩擦评估分析,开展贸易救济措施对行业企业发展及产业政策影响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引导本行业企业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建立重点联系企业库,为我省企业提供线下线上贸易摩擦信息咨询和基本法律服务,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向我省企业提供预警信息服务。
(五)开展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开展业界交流和对话,减少或化解国际贸易摩擦。
(六)开展或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国际贸易摩擦和产业安全相关的宣传、培训、调研等活动。
(七)自觉接受商务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检查评估,配合做好专项资金审计等工作。
(八)具备有关条件的,可申请开展贸易调整援助工作。
(九)承担商务主管部门委托或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六、认定程序
工作站的认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照“自愿申请、地方初审、专家评审、公示公布”的程序进行。省商务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入选名单,经公示确认后由省商务厅统一对外公布。
联系人:法规与贸易救济处 涂文俊
联系电话:028-83227236
电子邮箱:scswtfgc@163.com
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街7号
四川省商务厅
2024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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